1500户小区8年无供暖谁之过?

搜狐焦点郑州 2018-11-08 08: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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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已和热力公司对接,小区要花约5000多万元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才能恢复供暖

郑州一个约1500户的大型住宅区,8年来,冬天都没有市政供暖,“家里老人孩子一到冬天都过得很难。”小区业主反映,因为物业公司拆除了原小区大门,建起了“违章新大门”,视野盲区导致业主每天出门都面临高频的“撞车”事故。11月6日,记者来到郑州市经三路上的明鸿新城小区实地探访。

8年来,冬天都过得“很憋屈”

近日记者接到明鸿新城小区业主代表刘先生投诉。刘先生称小区院内原来有热力公司的热交换站。2011年底,因一些楼使用暖气的人数达不到热力公司要求,小区即被热力公司停止供气。面对这一问题,服务小区的天和物业公司不但没出面交涉,反而借此机会拆除了小区的热力交换站,把大量拆除的零部件卖掉借此盈利,给小区恢复供气造成障碍。另外,物业公司对管道“跑冒滴漏”不进行管理维修,“8年来,每年的冬天我们都过得很憋屈,尤其是老人和孩子。”刘先生说。

物业公司拆门重建“违章门”

11月6日,记者来到了位于经三路上的明鸿新城小区。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区大门,而是有两间屋子的新式大门,抬头能看到简易的铁架,大门伸出道路约2米。“因为大门小屋造成了视野盲区,常会有出门的汽车和垂直方向过来的小区外行人、车辆撞上的情况,上个月就发生了两三起。”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

业主代表刘先生称,当年小区物业不经广大业主同意,就私自拆除了小区大门,改造成具备“大门+小屋”双重功能的“新大门”,小屋目前由物业公司自用。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一建筑早已被相关部门定性为“违章建筑”,但至今未能拆除。

记者在丰产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9月26日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上看到,在“处理意见”一栏赫然写着:“街道办城管科已联合郑州市规划局对该处违建进行两次强拆,到达现场后,物业公司组织煽动部分业主对我执法人员阻挠谩骂,个别业主向我执法人员投掷砖块,并有脱衣服、拿砖块砸自己头部等过激行为,致使拆违工作无法进行。”

 随后,业主筹备委员会的四五名业主带着记者来到小区热交换站,只见一楼窗户大开,伸头望进去,里面一片狼藉,设施机械全部锈迹斑斑,且里面堆放了婴儿车等各种杂物,显然是很多年没有用过了。

“我们没有拆过热交换站”

什么原因导致业主8年冬天如此“憋屈”?天和物业公司卢经理告诉记者,这主要是主管网老化的原因,多年来总是有跑暖、漏水、管网崩掉的情况,导致供不成暖气。“但是热交换站我们从来没有拆过,里面锈迹斑斑是年久闲置所致。”卢经理进一步解释,针对业主反映的“跑冒滴漏”问题,物业公司曾组织过集中抢修,重点针对地下管网抢修。

天和物业孙经理称,前几年业主反映供暖不热,陆续就不参与供暖了,这样一来有的业主缴费,有约一半的业主不缴费,物业公司当时还垫付了钱,但是不可能一直垫付。

关于违章大门,天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张先生称按照国家规定,每个小区都有物业用房,按千分之四的比例建设。但房产开发商当年没建物业房,所以天和物业只能想办法把员工安置在大门小屋中住宿。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小区内其他公用区域也有被物业员工占用生活的情况。“如果你在这里管理,70个员工一间物业用房没有,你如何解决员工生活住宿问题?”张先生反问记者。

解决供暖问题只能“公对公”

在记者的见证下,业主代表刘先生致电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了解如何解决小区供暖问题。客服人员明确表示,热力公司不接受个人业务,解决供暖问题只能“公对公”,即房地产置业公司、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且供暖开户率达到一定数量,才能着手具体解决。

但继上任业主委员会“停摆”后,新的业主委员会两三年了还没成立。目前,业主们自己凑钱在小区广场设立一间简易的业主筹备委员会临时办公室。那是一间工棚,筹委会人员中有白领青年、有六旬老大爷、有公司小老板,他们希望尽快把业委会成立起来,维护好业主的利益。

较新进展

11月7日上午,天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联系记者回应此事。他称上午已跟热力公司对接,热力公司表示按每平方米275元钱的标准可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从而恢复供暖。小区19万平方米,总计5000多万元,这都要由小区业主分担,“这钱业主们肯定不会掏,都是极个别业主拿这事在作秀。”张先生说。

为了供暖,张先生称也做过努力,并且“当年集中供暖时,小区业主至今还欠物业公司百余万元的采暖费没交。”他告诉记者,小区是老旧小区,2012年左右,因为供暖设施老旧,物业公司主动联系热力公司把主管道更换一新,但入户的设施改造费用需要业主承担,当时也有公示,但是“没人接招”,就此搁置。针对热交换站,张先生称物业公司不但没拆,在多年前还“自掏腰包”更换成全新机组,如果今年启动供暖,机组立马可用。

线索征集

征集:从10月18日起,省住建厅联合大河报共同开展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系列报道,收集相关线索并对已发现、处理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按照此前文件公布的重点检查领域,本报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征集:

  ●物业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是否存在将全部服务委托给他人的行为。

  ●是否存在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行为。

  ●是否存在违法捆绑收费,强行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和空间,有组织地滋扰业主,以暴力胁迫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干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等涉黑涉恶行为。

  ●是否存在“在管未报”和“已报未管”的情况,企业项目信息、人员信息等是否与平台备案信息一致。

  ●是否存在擅自接管建设单位应当招标但未招标的项目。

  ●是否存在未进行物业承接检查擅自接管、未进行承接检查备案的情况。

  ●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情况。

无论业主或是物业行业的从业者,如想对物业有关问题“吐槽”或提出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来源自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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