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出台!7月1日起实行

诸葛找房 2021-06-23 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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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直管公房管理,较大程度发挥国有房产的价值,确保管理的持续、稳定、有效,我市出台了《郑州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实行。

为加强直管公房管理,较大程度发挥国有房产的价值,确保管理的持续、稳定、有效,我市出台了《郑州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实行。

办法指出,直管公房,是指产权归属市政府且一直由房产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进行管理的公有房屋,包括住宅公房和非住宅公房。

直管公房实行市、区两级管理。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出售等产权转移收入上缴市级财政;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直管公房的监护、经营、租赁、使用和修缮等管理工作,收取的租金按“收支两条线”上缴市级财政,按年度拨付区级财政,用于房屋修缮、养护等管理事项。

本次出台的《郑州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中,直管公房住宅房屋将参照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考虑到现在的直管公房建筑年代较长,房屋状况比较老旧,多数设施不全,允许各区依据实际情况给与折扣(最多折扣50%)。非成套住宅租金不得低于同区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40%。所承租的直管公房是承租人少有住房,且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可再给予20%的折扣。

非住宅公房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租赁合同范本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签订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对于地段偏远、设施不全的仓库等房屋不得超过五年。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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