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九州 绘写美好丨中绘集团联袂谢冰毅老师为艺术发声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书香校园、儒雅师生。2021年4月18日,由中绘集团主办的谢冰毅&郑西一中、西一小学书画创作暨作品艺术展圆满举办,谢冰毅、房巍、董育中、周其乐、师行坤、王佳祥、段志刚、吴玉萍、乔云等知名书画家,中绘集团业主、郑西一中、西一小学师生及相关媒体朋友参与了本次活动,在创作与交流中,再现时代文化风采。
☉ 活动现场
一次文化传承的交流碰撞
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弘扬书画文化,不仅是中华文化五千年的历史传承,更是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一脉相承。
☉ 活动现场
名师传道解惑,学子继承传统,文化得以长足发展。18日上午,谢冰毅老师莅临西一小学,与郑西一中、西一小学的老师代表及中绘集团业主代表举行座谈会。首先,谢老师对郑西一中、西一小学的师生作品表示了极大的肯定,在谈到孩子的书画创作时,谢老师指出,应当尊崇孩子发现美好事物的创造力,让孩子无拘无束的表达。同时,谢冰毅老师也针对培养孩子提出了独到的建议。
☉ 活动现场当艺术家遇到瓶颈,该如何突破与提升呢?速写的线性变化对中国绘画影响如何?当下中国写意画的发展趋势是什么……在上午的座谈会上,谢冰毅老师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从古希腊到摩洛哥,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谢冰毅老师以一个个生动的例子,让参与其中的老师和学生受益良多。同时,谢冰毅老师携多位知名书画家,应邀对郑西一中、西一小学老师的代表书画作品进行一一点评,让大家对于书画艺术的传承、个人的长足发展有了更深刻的认知。
☉ 活动现场
一场艺术创作的美好之旅
18日下午,在曲调优雅、意境悠远的古筝表演中,谢冰毅老师一行和中绘集团的领导及业主代表、郑西一中及西一小学的师生们、家长们及媒体朋友们,共同拉开了艺术的大幕。
☉ 活动现场在活动现场,在众人炙热的期盼中,谢冰毅老师与房巍、董育中、周其乐、师行坤、王佳祥、段志刚、吴玉萍、乔云等著名书画家,以及郑西一中、西一小学的学生们同场泼墨,为大家奉献了一场宏大的创作盛宴。
☉ 活动现场写意山水、古装仕女、铁画银钩等,书画家以自己独到的领悟付诸笔墨,或行云流水、或笔走龙蛇,在围观者屏气凝神的观摩下,一幅幅大师作品跃然纸上,为这个春风和煦的下午抹上了浓墨重彩的笔触。
☉ 活动现场与此同时,郑西一中、西一小学的学生们,在现场艺术氛围的熏陶下,俨然变身为一个个小小艺术家,全神贯注的投入到创作当中,无论是书法还是绘画,每一个孩子都有不俗的表现,让现场来宾为之惊叹不已。
☉ 活动现场创作过程中,谢老师一行分别对学生们的作品进行了中肯的点评,在对郑西一中、西一小学学生们的作品表示大力肯定的同时,也在细节上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帮助学生们扬长避短,在艺术创作能力上实现自我突破,更进一层。
☉ 活动现场下午六点,活动迎来了高光时刻。谢冰毅老师一行同台作画,写意山石、出尘水仙、华贵牡丹、苍劲云松等元素,在大师们的齐心协作下,融合成巨幅的珠联璧合的山水佳作,让大家叹为观止。
☉ 活动现场
一次艺术追求的美好兑现
艺术源自生活。追求艺术,需要将平凡生活层层剥离,抽离繁琐与虚无,发现较好的那一面。艺术展零距离赏析名师作品,解读名师创作的背后,了解其情感,了解其内涵,了解大师创作的背后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与提炼。经历此次文化艺术的熏陶,也让我们懂得何谓返璞归真,如何在生活中发现艺术之美。
☉ 活动现场上善若水,厚德载物;下润无声,自强不息;本次中绘集团联合郑西一中、西一小学举办的书画创作及艺术展活动,是文化浸润心灵的体现,同时也是中绘集团始终秉承“重教育促发展”这一理念的落地。中绘集团24年,为美好躬耕躬不辍,自建郑西一中、西一小学,投入优质教育资源,为片区发展注入新动能。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灵魂,也是托举城市向上的张力。虽然此次谢冰毅&郑西一中、西一小学书画创作暨作品艺术展已经结束,但中绘集团对美好艺术生活的追求从未止步。大溪地深耕郑西12载,打造地铁口教育大城,同步城市发展,将持续为美好助力。
三名校·地铁口
建筑面积约77-209㎡新奢美宅
12年成熟大城,约3600亩恢弘版图
自建郑西一中,一站式教育资源环伺
无缝接驳地铁10号线商隐路站(在建)
紧邻李商隐公园、奥帕拉拉水公园等
社区内一轴十二景园林景观
怡美园境住区,安家公园里
项目电话丨400-156-0036转212167 项目地址丨中原西路与商隐路交会处(地铁10号线在建商隐路站)
温馨提示:* 本宣传资料为邀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 本宣传资料中部分图片、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本宣传资料中提到的商品房面积为商品房建筑面积,特别说明的除外;* 相关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开发商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 本资料对项目或产品的介绍及图片展示,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意味着本公司对此作出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等协议为准;* 本资料修改权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能会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