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鼓励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

南阳房地产商会 2017-06-19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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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省人民政府获悉,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我省鼓励闲置社会资源参与养老服务,同时对用于养老的闲置厂房、社区用房,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暂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符合条件的,可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养老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支持 和 税 费 减免、水电气热费用优惠等政策扶持。

记者近日从省人民政府获悉,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我省鼓励闲置社会资源参与养老服务,同时对用于养老的闲置厂房、社区用房,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暂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符合条件的,可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养老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支持 和 税 费 减免、水电气热费用优惠等政策扶持。

日前,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印发《河南省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鼓励将城镇中 废 弃 的 厂房、医院等,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 后 的 办 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整合改造成养老机 构 、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增加服务供给。(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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