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烂尾楼说拜拜!河南发布最严预售资金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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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买房最害怕的事情是什么?
有人说,最害怕房子降价。
不,房子买完之后降价,至少房子已经到手了,以后或许还有涨回去的机会。
最让人害怕的是,买房延期交付,甚至烂尾了。
当你买完房签完合同,开发商告诉你等两年之后收楼,你兴奋地等了两年之后,发现楼盘延期交付,甚至还烂尾了。
通过维权,或许有人能够捞回一些钱,已属幸运。更难受的是,房子烂尾,买房人还得继续还贷。那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克而瑞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在其24个重点监测城市中,尚未交付的问题项目总建面约2468万平方米,占2021年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比重达到10%。
其中,郑州未交付的问题项目达25249套,占比约28%,大中城市里列排名前列。
也就是说,在郑州买房28%的概率会买到问题楼盘。
在这样大的几率下,谁能确定,下一个买到烂尾楼的“幸运儿”不会是自己?
混乱的市场下,郑州的购房者,是真的怕了。
02
为了保障项目不会烂尾,购房者能拿到自己房子。
近日,河南省出台最严预售资金监管政策!
直接说重点内容:
监管范围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均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应当全部存入监管账户。
监管类型
丨监管资金分为重点监管资金和一般监管资金。
丨监管账户收取的房价款属于重点监管资金的,经批准后专项用于支付项目工程建设费用,包括项目建设必须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进度款等相关支出;
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不得用于缴纳土地价款、罚金、支付营销费用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员工工资等。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商业银行不得擅自扣划;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抽调。
监管措施
丨鼓励各地加强社会综合信用评价管理,将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挂钩,按照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
丨商业银行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
丨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应签订预售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体现。
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监管账户作为预售商品房房价款收款账户提供给购房人,不得向购房人提供非监管账户作为房价款收款账户。贷款合同中应把监管账户作为到账账户,贷款直接发放至监管银行。
丨银行和公积金管理机构在收到首付款全额存入监管账户凭证前,不得发放按揭贷款。
制度保障
市、县住建部门要建立完善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与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系统、公积金管理系统、商业银行业务管理系统以及银联网银系统进行跨行业、跨部门连接,共享房屋网签备案、监管账户资金、银行按揭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等数据,动态监控监管账户内资金缴存和拨付情况。
追责机制
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的,住建部门应暂停项目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责令限期改正。企业的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丨商业银行违反三方监管协议,未经住建部门核实同意,擅自拨付重点监管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违反国家和本意见相关规定的,不能继续作为监管银行。
以上预售资金监管措施从政府端、企业端、银行端等端口做出的规定非常细致,责任层层压实,可以说是最严预售资金监管政策。
03
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再度升级,无疑是给老百姓购买期房,又多加了一道保险,切实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
烂尾楼,苦郑州人久矣,也该结束了。
附原文: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