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开始限售,新郑、荥阳、中牟也纳入限购范围!

投牌 2017-05-03 0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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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那边的绿博片区,很多人都说,房价太离谱了,都炒上天了;新郑那边,很多人都说,刚需族的世界,地铁开通后,团购都团疯了;荥阳那边,很多人都说,自去年下半年开始,跟着郑州翻了几番,刚刚过去的五一也被网络报料出现深夜抱着被子排队买房的壮观景象……

河南商报投牌君按

中牟那边的绿博片区,很多人都说,房价太离谱了,都炒上天了;新郑那边,很多人都说,刚需族的世界,地铁开通后,团购都团疯了;荥阳那边,很多人都说,自去年下半年开始,跟着郑州翻了几番,刚刚过去的五一也被网络报料出现深夜抱着被子排队买房的壮观景象……

有热度,尚可;过热,就会烫手。如今,这三个地方正式纳入限购范围,和郑州主城区那些限购区域一样。

当然,这次限购范围扩大并不包括港区。

而且,这次还是一揽子调控政策。眼尖的人能看到,“限售”手段惊现江湖。这一招,非常引人深思——今后的郑州短调控,难道要成为一种机制?

文/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邓飞

5月3日夜间,郑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较新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稳定市场、稳定房价,在郑州原有的限购区域基础上,增加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为新的商品住房限购区域。

新政策规定,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不含专营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销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同时,对于已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暂停出售住房。

本次发布的新政策也对购房年限有所限制,这是一个新特点。比如,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如果是2017年5月3日(含)之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那么,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上述限购政策从2017年5月3日起实施。

这次政策给人的感觉是,哪里热就给哪里降温,不仅限购,而且限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本着这个原则去调控,对任何过热区域调控都不稀奇。而限售这个手段在郑州市首次运用,这一招特别狠,也很意味深长。

构建住房市场稳健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曾经是楼市热议话题之一。有人说,开征房产税就是稳定住房市场的长效机制。也有人说,土地特别是集体土地的市场化改革才是住房市场平稳发展的长远之策。然而,经历了长时间的期盼与等待,这些所谓的长效机制却似乎始终未能面世。

很多人都认为,行政干预过多,对市场危害太大。长效机制面世之前,总要有行之有效的“短效机制”来撑摊儿。限购、限贷,或者双限加码,这次,在新一轮的调控中,限售政策也首次被采用并在各城市迅速推开。

我们回忆一下,继2016年“9·30”之后,2017年3月,以限购限贷为主要手段的楼市调控小高潮再度掀起。除了限购限贷,限售也开始被应用到本轮楼市调控中。

2017年4月19日,济南市政府发布通知,要求限购区域内自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随后,成都、厦门、福州、青岛、杭州、广州、珠海、惠州、扬州、常州、海南、东莞、西安、济南等超过18个区域市场,历史上首次启动了买房后需要过一定年限方可上市的楼市调控政策。

有专业人士问道,为什么我们期盼的楼市长效机制难以推出,而限购、限贷、限售这些看似违背经济规律的“短效机制”却大行其道呢?楼市长效机制到底是什么?

摸清这个问题的思路,对正确认识楼市和楼市调控非常有帮助。炒房,真的还可以一劳永逸?或许,我们也真该刷新一下旧思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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