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交付新建商品房新规:装修控制在2000元/平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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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江苏无锡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完善我市市区新建成品住房装修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建成品住房装修价格控制在1500-2000元/平方米。
《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52号)文件要求,推行基本装修和升级装修分类管理,支持多样化成品住房需求,全面实施交付样板房制度,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住房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对无锡市市区新建成品住房装修实行分类管理。
《通知》中所称的基本装修是指新建商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住宅套内所有功能空间固定面的铺装、涂饰、管线、设备及终端安装、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等全部完成,装修标准不低于江苏省地方标准《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DB32/T3691-2019)中商品住房基本配置内容的要求,并配置有独立采暖、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已基本符合入住要求。
升级装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在基本装修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及住宅产品定位,在主要功能空间增加配置内容或提高设备、材料档次的装修。
按照《通知》要求,新建成品住房价格由毛坯价格和基本装修标准价格两部分组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价格备案。基本装修的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基本装修价格标准应控制在1500元/平方米-2000元/平方米之间的合理范围内。对基本装修方案价格低于1500元/平方米的,评估机构应及时反馈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待装修方案整改后重新进行评估;对基本装修方案价格高于2000元/平方米的,按2000元/平方米计。基本装修价格标准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公布。
《通知》指出,为充分满足考虑购房者多样化的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提供基本装修方案的基础上,可提供升级装修方案,供购房者根据自身需求在基本装修方案和升级装修方案中自主选择。如购房者选择升级装修方案,超出基本装修标准部分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另行签订升级装修补充协议。
按照规定,基本装修工程和升级装修工程与商品住房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备案。
《通知》显示,新建成品住房交付标准样板房分基本装修交付标准样板房和升级装修交付标准样板房。基本装修交付标准样板房按不同户型全部设置在现场可售楼幢内,基本装修交付标准样板房范围还包括所对应的同层电梯前室、楼梯间平台和相邻上下两跑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升级装修交付标准样板房户型如与基本装修交付标准样板房户型相同时,可设置不少于一套的交付标准样板房。交付标准样板房设置原则上应覆盖全部可销售户型。
新闻来源: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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